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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關於印發2026年海南省支持種業
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海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支持種業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瓊農字〔2024〕198號),我廳製定了《2026年海南省支持種業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申報指南》,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本次申報、審核工作將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係統”(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上開展,為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請各單位通知申報主體及時登錄指定網址完成注冊申報。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6年6月3日
2026年海南省支持種業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
申報指南
根據《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海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支持種業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瓊農字〔2024〕198號),2026年海南省支持種業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申報有關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申報要求
(一)支持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
1.支持對象
(1)從國外引進農業種質資源或品種,並開展農業有害生物風險分析的市場主體。
(2)通過國家級或省級認定的農業種質資源庫(圃)、良種良苗繁育基地的依托單位(多個依托單位的,僅限於第一依托單位)。
(3)通過國家級或省級認定的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良種擴繁推廣基地、種公畜站的依托單位(多個依托單位的,僅限於第一依托單位)。
2.獎補標準
(1)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從國外引進農業種質資源或品種的,給予開展農業有害生物風險分析費用50%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主體每年獎勵總額不超過50萬元。
(2)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首次通過國家級種質資源庫(圃)認定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通過省級種質資源庫(圃)認定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3)2025年1月1日前,通過國家級或省級種質資源庫(圃)、良種良苗繁育基地認定,且在評估監測合格有效期內的,給予10萬元運行經費補助。2025年通過認定的,視為評估監測合格,可申請運行經費補助。
(4)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首次通過國家級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認定的,給予8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通過省級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認定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5)2025年1月1日前,通過國家級或省級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良種擴繁推廣基地、種公畜站認定,且2025年度評估監測合格的,給予20萬元運行經費補助。2025年通過認定的,視為評估監測合格,可申請運行經費補助。
3.申報材料
(1)開展農業有害生物風險分析獎補資金申報資料:
①海南省農業有害生物風險分析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1);
②申報單位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複印件、個人申報提供身份證複印件;
③引進農業種苗檢疫審批單複印件;
④農業有害生物風險分析報告複印件;
⑤2025年投入農業有害生物風險分析支出費用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發票、轉賬記錄、銀行流水等。支出費用核算應與市場平均價格相當(費用支出須符合目標相關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確保費用支出真實性和合理性);
⑥申報單位無失信、無欠繳稅款證明材料。
聯係電話:省植保總站,0898-65350206。
(2)國家級或省級農業種質資源庫(圃)、良種良苗繁育基地獎補資金申報資料:
①海南省農業種質資源庫(圃)、良種良苗繁育基地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2);
②申報單位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③通過國家級或省級農業種質資源庫(圃)、良種良苗繁育基地認定的證明材料(如公告、證書或批複文件等);
④申請年度運行經費的,還需提交評估監測合格證明材料;
⑤申報單位無失信、無欠繳稅款證明材料。
聯係電話:省種子總站,0898-65363216(種質資源庫圃);0898-65366484(良種良苗繁育基地)。
(3)國家級或省級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獎補資金申報資料:
①海南省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良繁基地、種公畜站)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3);
②申報單位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③國家級或省級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良繁基地、種公畜站)認定的證明材料(如公告、證書或批複文件等);
④申請運行經費的,還需提交評估監測合格證明材料;
⑤申報單位無失信、無欠繳稅款證明材料。
聯係電話: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0898-65236587。
(二)支持新品種選育
1.支持對象
(1)作為第一品種權人(除轉讓外),品種獲得農業農村部授予的植物新品種權的市場主體。
(2)作為第一選育單位,主要農作物品種經過審定或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經登記、認定,第一品種權人獲得植物新品種權後,單個品種近三年內全國累計合法推廣銷售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市場主體。
(3)作為第一選育單位,畜禽新品種(配套係)通過國家審定或畜禽和蜂蠶新遺傳資源通過國家鑒定的市場主體。
2.獎補標準
(1)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獲得農業農村部授予的植物新品種權的,給予每件3萬元獎勵。
(2)2018年以來,通過審定、登記、認定或者獲得植物新品種權的品種,2023年至2025年在全國累計合法推廣銷售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給予該品種銷售額5%的一次性獎勵,每個品種不超過100萬元,不同品種可按累計重複原則進行獎勵,每個申報主體不超過500萬元。
(3)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通過國家審定的畜禽新品種(配套係),每個新品種(配套係)給予500萬元(牛羊)、400萬元(豬)、250萬元(家禽)一次性獎勵,每個申報主體不超過500萬元;通過國家鑒定的畜禽和蜂蠶新遺傳資源,每個畜禽新遺傳資源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蜂蠶新遺傳資源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3.申報材料
(1)植物新品種權獎補資金申報材料:
①海南省農業植物新品種權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4);
②申報單位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複印件,個人申報提供身份證複印件;
③植物新品種權證書複印件;
④申報主體無失信、無欠繳稅款證明材料。
聯係電話:省南繁管理局,0898-88564656。
(2)品種審定、登記、認定或獲得植物新品種權後推廣應用獎補資金申報材料:
①海南省農作物新品種推廣應用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5);
②申報主體有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提供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複印件;委托他人生產經營的,同時提供委托生產經營的證明材料(如合同複印件等)、委托單位的營業執照和生產經營許可證書複印件等證明材料;
③申報主體無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提供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複印件,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同時提供與有資質的單位合作生產經營的證明材料(如合同複印件等)、合作單位的營業執照和生產經營許可證書複印件等證明材料;
④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認定或植物新品種權證書複印件;
⑤單個品種2023年至2025年銷售額的審計證明和相關票據等證明材料。與他人合作生產經營或委托他人生產經營的,可由合作或委托單位提供證明材料;
⑥申報主體無失信、無欠繳稅款證明材料。
聯係電話:省種子總站,0898-65366484。
(3)畜禽新品種(配套係)、畜禽和蜂蠶新遺傳資源獎補資金申報材料:
①畜禽新品種(配套係)、畜禽和蜂蠶新遺傳資源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6);
②申報單位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③畜禽新品種(配套係)通過國家審定或畜禽和蜂蠶新遺傳資源通過國家鑒定的證明材料(如公告、證書或批複文件等);
④申報主體無失信、無欠繳稅款證明材料。
聯係電話: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0898-65236587。
(三)支持南繁科技成果轉化
1.支持對象
(1)通過省級以上農作物品種展示評價基地認定,並開展南繁新品種展示示範和推廣的單位。
(2)開展水稻集約化育苗,並依法銷售秧苗的單位。
2.獎補標準
(1)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開展南繁新品種展示示範和推廣,年度展示品種(組合)數量達到30個以上且展示麵積達到50畝以上的,按當年展示相關費用的30%給予補貼,每畝補貼不超過600元,每個主體補貼不超過200畝。
(2)2023年至2025年期間,開展水稻集約化育苗,育苗種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依法銷售秧苗,在2023年至2025年期間銷售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給予銷售額10%的一次性獎勵,每個主體不超過100萬元。
(3)2023年至2025年期間,開展水稻集約化育苗並銷售,且在2023年至2025年期間銷售額達到400萬元以上的,給予銷售額5%的一次性獎勵,每個主體不超過50萬元。
同一申報主體單個品種同時符合本款2、3條獎補標準時,申報主體隻能選擇其中一項給予獎勵,不可重複獎勵。
3.申報材料
(1)南繁新品種展示示範和推廣獎補資金申報材料:
①海南省南繁新品種展示示範和推廣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7);
②申報單位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③通過省級以上農作物品種展示基地認定證明材料;
④2025年展示品種數量、展示麵積的相關證明材料及展示費用的相關票據、專家驗收報告、開展觀摩活動的宣傳材料、照片等證明材料;
⑤申報單位無失信、無欠繳稅款證明材料。
聯係電話:省種子總站,0898-65363216。
(2)開展水稻集約化育苗並依法銷售秧苗獎補資金申報材料:
①海南省水稻集約化育苗銷售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8);
②營業執照複印件和育苗水稻種子正規來源證明(發票和購銷合同等);
③2023—2025年秧苗銷售額審計證明和相關票據等證明材料;
④銷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秧苗的,還需提供植物新品種權證書複印件;
⑤申報單位無失信、無欠繳稅款證明材料。
聯係電話:種植業管理處,0898-65323633。
(四)支持南繁種業合同研發組織(CRO)主體發展
1.支持對象
從事南繁服務的南繁種業合同研發組織(CRO)。
2.獎補標準
從事南繁服務的南繁種業合同研發組織(CRO),其CRO服務業務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以上的,按相應業務年度營業收入10%給予補貼,每個檔次僅享受一次,單個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申報材料
(1)海南省南繁種業合同研發組織(CRO)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9);
(2)單位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3)2025年度南繁種業合同研發組織(CRO)服務業務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以上的專項審計證明和相關票據等證明材料;
(4)申報單位無失信、無欠繳稅款證明材料。
聯係電話:省南繁管理局,0898-88292737。
(五)支持種業企業信用資質提升
1.支持對象
中國種子協會新認定的AAA級、AA級、A級信用,且近三年未出現重大種子質量責任事故的種業企業。
2.獎補標準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由中國種子協會首次認定的AAA級、AA級、A級信用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3.申報材料
(1)海南省種業企業信用資質提升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10);
(2)營業執照複印件;
(3)中國種子協會認定的AAA級、AA級、A級信用證明材料;
(4)申報主體無失信、無欠繳稅款證明材料。
聯係電話:廳種業管理處,0898-65330391。
(六)支持種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1.支持對象
(1)“育繁推”一體化持證企業;
(2)納入國家種業陣型的種業企業。
2.獎補標準
(1)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認定的“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按照企業2025年固定資產投資或研發投入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一次性獎補;
(2)2022年以來,農業農村部認定的國家種業陣型企業,按照企業2025年固定資產投資或研發投入的5%,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
單個主體符合上述多條措施時,就高給予獎勵或支持,不可重複獎勵或支持。
3.申報材料
(1)海南省種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11);
(2)營業執照複印件;
(3)企業納入國家種業陣型企業、認定為“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的證明材料(如證書、公告或批複文件等);
(4)2025年研發資金投入審計證明和相關票據等證明材料;
(5)申報主體無失信、無欠繳稅款證明材料。
聯係電話:廳種業管理處,0898-65330391。
(七)支持構建種業發展多元投融資機製
1.支持對象
從事種業生產、加工、倉儲、研發等相關業務的企業。
2.獎補標準
在海南開展種業相關業務且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用於發展種業相關業務(用於種子生產、加工、倉儲、研發的土地租賃、農業投入品、農機具、設施設備等投入)的商業貸款超過300萬元,按照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予以貼息,每個主體每年貼息不超過200萬元,同個項目連續貼息不超過3年。
3.申報材料
(1)海南省構建種業發展多元投融資機製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12);
(2)營業執照複印件;從事種子(苗)生產經營活動的還需提供生產經營許可證複印件或備案證明材料;
(3)2025年用於發展種業相關業務的商業貸款合同;
(4)商業貸款用於種業相關業務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發票、銀行流水等;
(5)申報主體無失信、無欠繳稅款證明材料。
聯係電話:廳種業管理處(農作物、畜禽),0898-65330391;廳漁業經濟發展處(水產),0898-65227208。
(八)支持種業企業開展並購重組
1.支持對象
開展並購重組的種業企業
2.獎補標準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並購海南省外非關聯的具有種業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鏈企業時,對首次達到控股權(股權占比超過50%)且並購交易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3.申報材料
(1)海南省種業企業並購重組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13);
(2)營業執照複印件;
(3)2025年度並購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會議決議、並購協議、股權證明等材料;
(4)申報主體無失信、無欠繳稅款證明材料。
聯係電話:廳計劃財務處,0898-65203223。
二、申報流程
按照主體申報、市縣受理與初審、省級審核、公示撥付四個步驟開展工作。資金的申報審核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係統(以下簡稱“海易兌平台”)上操作,實現網上申報、受理、公示、撥付。
(一)申請。申請單位通過“海易兌平台”申報,在7月23日前提交相關申報材料。提交材料為複印件的,應在每頁加蓋單位公章,省外申報主體可直接向海南省農業農村廳提交申報材料。
(二)受理。市縣農業農村局通過“海易兌平台”,於5個工作日內受理審核申報材料並作出受理意見,符合申報受理條件的,按程序審核後向省農業農村廳上報,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予以退回,申報單位可在退回後5個工作日內補充申報材料並重新提交。
(三)初審。市縣農業農村局通過“海易兌平台”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重點包括申報資料完整性、合規性、真實性,可根據需要進行現場驗收核實,符合條件的做出初審意見報省農業農村廳。並於8月7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
(四)專家評審。省農業農村廳根據需要可組織包括技術、財務等領域專家,對申請單位進行評審,根據需要可進行現場抽查等,出具專家評審意見。
(五)審核。省農業農村廳根據評審意見,按相關程序進行審定,提出擬支持的申報主體和資金獎勵額度,在單位門戶網站和“海易兌平台”公示5個工作日。
(六)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後,省農業農村廳按相關程序申請核撥獎補資金。
三、其他要求
(一)宣傳發動。市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本轄區獎補資金政策宣傳,擴大獎補資金知曉範圍,發動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積極申報。支持對象為在海南從事相關生產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本申報通知另有規定除外。市場主體申請以上獎補資金應當剔除財政資金投入部分。
(二)嚴格審核。市縣主管部門建立分級審核機製,嚴格核查申報材料,嚴控申報資質、材料真實性,留存審核資料,做到流程可追溯、責任可倒查,杜絕違規虛假申報。
(三)落實主體責任。申報單位自覺主動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不得隱瞞虛報、虛增多領和重複申報,並對資金使用效率承擔主體責任,根據績效目標開展績效運行監控和自評,保障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對存在弄虛作假、冒領補貼等違規行為的,取消申報資格、追繳補貼資金,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四)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照相關涉農資金管理辦法使用管理資金,嚴禁中介機構代辦項目申報,禁止使用財政補助資金支付中介費用,不得將中介服務收費與補助資金額度掛鉤。
(五)規範資料管理。申報企業妥善留存各類原始資料、憑證台賬,留存期限不少於3年;市縣主管部門做好本級申報檔案歸集存檔,完善項目管理台賬。
2.海南省農業種質資源庫(圃)、良種良苗繁育基地獎補資金申報表
3.海南省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良繁基地、種公畜站)獎補資金申報表